2021年河北公務員基本報考條件已公布,報名時間為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筆試時間:3月27日、28日。報考各類職位均須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進行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需要復習的考生可借鑒參考公務員考試教材中心2021年河北公務員考試教程(點擊訂購)。面試時間:5月中下旬。提前備考面試推薦使用2021年河北公務員面試系統(tǒng)課程(點擊訂購)。同時,為方便考生第一時間查看2021年河北公務員考試相關報考條件,河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2021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報名基本報考條件公布如下:
以下人員不在招錄范圍:
現役軍人,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在讀學生(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除外)。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具體為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來源:河北公務員考試網